离婚后,如果涉及不动产变卖,变卖收入如何分配?需要通过拍卖还是市场出售?
離婚後不動產變賣收入分配的法律解析 在離婚案件中,不動產作為重要的家庭財產,其處理方式往往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。許多當事人對於離婚後不動產變賣收入的分配規則存在疑問。本文將從法律角度全面解析相關問題,幫助您了解權益保障。 一、不動產變賣收入的分配原則 根據《民法典》第1087條規定,夫妻離婚時,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;協議不成時,由法院根據財產具體情況,按照照顧子女、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。 1. 共同財產的認定 婚後共同購買的不動產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,不論登記在誰的名下。婚前購買但婚後共同還貸的房產,共同還貸部分及對應增值部分也屬於共同財產。 2. 分配比例 一般情況下,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分割權。但法院會綜合考慮以下因素調整比例: 婚姻存續時間長短 雙方對家庭的貢獻 一方是否存在過錯 子女撫養情況 東元律師事務所提醒:每個案件情況不同,建議尋求專業法律意見以確保自身權益。